咨询热线:400-805-9018
【最新资讯】美国EB-5就业创造及持续投资之政策备忘录

2015年8月10日,USCIS(移民局)对外公布了政策备忘录,PM-602-0121的草案,并寻求公众意见。该备忘录名为:针对EB-5申请的I-526和I-829表格之创造就业要求和持续投资的指导意见,包括两大关注点:就业创造投资时限

由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面临排期的情况,创造就业的时点和持续投资的定义,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KBL加凯移民为您分享Kyle Walker先生(IIUSA会员委员会主任/绿卡基金执行董事)就此草案的解读。


讨论的议题:

•创造就业 - I-526表格I-829表格
•持续投资(Sustained Investment)
•处于风险状态(At Risk)的投资
•再投资(Redeployment of Capital Investment)
•实质性变更(Material Change)



主要结论概述:


1. I-526获批前的实质性变更(Material Change)

这份备忘录并没有改变USCIS,对于在I-526获批前的Material Change需要重新递交I-526申请的,这一重大立场。USCIS援引了Izummi判例,然而,这不是Izummi判例的实际体现(Carolyn Lee撰写了一篇很好的有关文章)。最根本的问题是,USCIS的态度将使得,在I-526的14-18个月的审批期间发生的Material Change,将会致使I-526需要重新递案,然后又是一个14-18个月的等待审理期间。不幸的是,这是一个非常低效和浪费资源的做法。



2. USCIS并没有改变其何时开始证明就业的政策

对于中国排期的情况,USCIS的态度是,认为其未必会带来显著不利影响,因此USCIS并不准备改变其对于,证明持续投资和创造就业生效时间的现行政策。



3. I-829审理期间,并不需要维持就业创造

第3页,有一个段落,创造出来的就业不需要维持到I-829审理期间,只要申请人能证明就业已经由于其投资而创造出来即可。


专家提醒:这是一个有利的点,就业只要创造出来即可,也没有强调要维持多久,所以即便因为排期而造成整个申请进程延长,并不是说所创造出来的就业一定要延长到I-829审批阶段。



4. 有条件居留状态之前创造的就业

第6页,USCIS指出,(由于排期)申请人可以获得有条件居留之前创造的就业,这些就业是有效的,而且申请人尚未获得有条件居留状态,将不被认定为Material Change。



5. 再投资

第7页,USCIS明确,在排期出现的情况下,如果项目按计划完成并创造来了足够的就业后,NCE(新商业企业)获得了投资款退还,此笔资金可以重新投入到另一个风险投资"at risk"活动中去,这样不会造成I-829被拒或撤销。再投资对于那些由于排期被延迟的申请人来说,符合风险资金的要求。


注:这里指JCE(就业创造企业)的项目完成后,按照协议还款给NCE,然后NCE可以继续去投资,而不是还款给投资者(因为排期造成的延迟,I-829尚未获批,要求投资”at risk“,不能还款给投资者)。



6. 关于还款/清算时间表的修订

第7页,USCIS声明,区域中心可以修改包括偿还计划或清算条文在内的文件,这样NCE可以继续运营(受排期影响的申请人两年的有条件居留状态),这样的变更将不被认定为Material Change。


注:这里指排期造成如果原定5年期还款,不能实现之后(此时I-829尚未获批故不能还款),NCE可以修改还款协议,延迟还款。


总体来讲,USCIS的这份备忘录,中规中矩。备忘录草案刚公布,尚不知道业内的大佬们的意见,USCIS对于排期的应对政策,对投资者有利的是,就业并不需要维持,不利的是,投资款需要一直维持到I-829获批,而且NCE可以调款去别的地方投资,这点需要投资者注意资金风险。


(文章部分来源:EB5Sir)

更多内容欢迎添加“加凯小助手”微信

jiakaiyimin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添加上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