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基茨和尼维斯投资公民计划始建于1984年,是世界上同类项目中建立时间最久的项目,圣基茨和尼维斯政府通过这种项目,吸引高品质的投资者为联邦做出实质性的贡献,这些投资者依法给予申请公民身份和护照的机会。
1984年,按照宪法第92(1)(h)章,议会规定这种有资格类型的人,通过申请,登记为公民。因此在1984年的圣基茨和尼维斯法案中的第3(5)章中有如下条款:“根据此章中的(8)、(9)部分,合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内阁规定的方式投资并缴纳规费,如果内阁满意他们已经在圣基茨和尼维斯进行的实质性投资,申请人将被登记成为圣基茨和尼维斯公民,根据现行法律不享受任何形式的选举权。
家庭成员:
主申请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婚子女,18-25岁全日制在读未婚子女,申请人65岁以上父母和祖父母。
投资要求:
购买40 万美金起的房产,或向糖业多元化基金会捐款(SIDF,公共慈善机构)25 万美金起,直接拿圣基茨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