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今年中国学生和学者越来越难以获得签证,严重妨碍进入美国进行科学会议、探访和研究的机会。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川普政府目前正在考虑实施更严格的签证政策,来应对一些游客和留学生逾期不归的问题。
而十年旅游签证被滥用成为赴美拒签的主因。
有不少人拿着10年签证赴美生子,代购,打黑工等等。
还记得2013年,著名影星汤唯和雅痞大叔吴秀波的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火遍全国。
而这部电影不仅让浪漫之都西雅图进入中国大妈们的视线,成为一个新的必争之地,更是首次将赴美生子这一社会现象用电影的方式披露出来,吸引着更多的中国人纷至沓来。
为什么要来美国生孩子?
这个问题,如果你去问每一个赴美生子的妈妈,可能都有不同的回答,但答案无非也就是以下几个:
自然环境好,资源丰富,物价便宜,教育先进,生活压力小,福利好——但所有这些。
其实都离不开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即在美国出生的孩子,一出生就能拥有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也就是所谓的“落地国籍”。
那么,这个“落地国籍”,是不是美国建国之初就已确立和实行的呢?
其实不是。
它是经过一段漫长的岁月历程,才于1868年7月9日在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通过,此时距离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1789年批准生效)已经过去了80年。
落地籍是这样来的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修正案对美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第二次制宪”之说,之后的大量司法案件均是以其为基础。
第一款中的公民权条款对公民权作出了宽泛的定义,推翻了美国最高法院在1857年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案中裁定非洲奴隶在美国出生的后代不能成为美国公民的判决,体现了美国宪法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精神。
即便如此,该条款在执行中依然一直处于争议之中。
除了黑人奴隶,华人在美国“落地国籍”的获得同样也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这里不得不提到的一个华人叫“黄金德”。
他可以说是为我们华人在美国争取落地国籍的先驱和英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1849年加利福尼亚淘金潮之后,大批中国人到达美国,除淘金外,他们还参与修建铁路、务农及从事其他工作,为美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美国主流社会认为华人与美国社会存在着太多的文化差异和价值观的不同,根本无法真正融入美国,甚至可能给美国国家体制造成威胁。
在这种反华情绪的控制下,国会于1882年制定了《排华法案》,对来自中国的移民作出限制(这一法案之后还经过了数次修改,包括1888年的《斯科特法案》和1892年的《格尔瑞法案》,这些都曾统称为《排华法案》):
已经进入美国的华人可以继续生活,但他们没有资格入籍,并且当他们离开美国之后再回来时,需重新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案中还特别禁止了华人劳工和矿工进入或返回美国。
出生于旧金山的黄金德是一名厨师,父母均是来自中国的移民且都不是美国公民。
1890年,黄金德到中国探亲并顺利回到美国。但当1895年8月,黄金德第二次回国探亲返回美国时,被旧金山港的移民局人员拒绝入境并予以拘留。
移民局人员认为黄金德虽然出生在美国境内,但由于他的父母都是中国人,所以他也应该是中国而非美国公民。
在律师的帮助下,黄金德与美国政府之间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大战,并一直打到了玉皇大帝,哦,不,是最高法院法官那儿。
最高法院认为,这一案件的关键问题在于“一个在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具有中国血统,出生时两人虽然在美国有固定住所但仍然是中国皇帝的子民,他们不是任何外交官或中国皇帝的官员下属,而是来此经商,那么这个孩子是否可以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获得公民权”。
也就是说,如果黄金德是美国公民,那么“国会通过旨在禁止华人,特别是华人劳工进入美国的《排华法案》将对他不适用”。
最终,最高法院以六比二的投票结果裁定黄金德一出生便拥有美国公民身份,而“黄金德与生俱来的美国公民权并没有因为任何原因失去或被剥夺”,并于1898年3月28日正式宣布。
由于美国法律体系属于英美法系,而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渊源。
因此,黄金德一案对之后美国国籍确认的所有案件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而“出生即取得公民权”这一原则就理所应当地贯彻了下来。
人人向往落地国
落地国籍确定后的这些年,由于美国日趋强盛,很多其他国家的老百姓为了给自己和后代多一个选择,纷纷移民甚至以非法手段进入美国。
一方面,他们提供了更多劳动力和消费能力,客观上促进了美国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种种其他的社会问题。
比如改变了美国的人口结构甚至威胁到美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以及恶意利用美国的社会福利保障,增加了社会负担。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会曾数次提出法案试图挑战对公民权条款的常规解读,并寻求办法积极和明确地拒绝给予外国游客或非法居留人士在美国所生后代的公民权,但都没有成功。
川普总统上台后,对非法移民的管控更是到了一个最严格的时期,甚至想到要取消婴儿公民权即落地国籍:
我们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国家,只要孩子在美国出生,就自动拥有美国国籍!......这太荒唐了,这必须被终止!我可以用行政令来做到这一点。
川普总统发布这条强势的推特后,很多妈妈都不禁担忧起来。但实际上,想要改变美国的“落地国籍”原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第一个渠道是修改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经过的程序至少需要众议院和参议院三分之二的议员投票决定通过。
议员通过后,还需要四分之三各州议会通过决定——显而易见,仅仅是总统想要修改宪法是非法困难,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第二个渠道则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
总统可以下令国务院停止给婴儿颁发美国护照,但这些婴儿家庭依然可以将总统起诉到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裁定。
而最高法院根据美国宪法,很大可能依然会判决婴儿能够获得美国国籍。
《北京遇上西雅图》电影中描绘的女主过海关时,特意掩饰自己隆起来的肚子,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中国妈妈想赴美生子,在签证时如实告知签证官,并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生完孩子后会回国,不成为美国的社会负担,大多都能顺利地拿到签证。
外国人去美国生孩子的理由,我们已经讨论过。那作为美国政府,为什么允许外国人来自己国家生孩子呢?
首先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美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不允许外国人来美国生孩子,即到美国生孩子并不违法;
其次,体现了平等自由博爱的人权原则;第三,在如今很多发达国家的出生率日益下降的今天,外国人来美国生的孩子,也是美国社会未来的人才和劳动力储备,何乐而不为呢?
美国政府的小算盘打得精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