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居民Erica和丈夫三年前就买了一处预售的联排房屋,近日终于建好了,却迟迟不能正式居住。
他们至今仍未拿到房子的产权证,还处于临时居住的状态,每月交1500刀的房租用来租自家房子。
他们非常苦恼,不知道这种情况什么时候才能解决。
2015年10月,Erica和丈夫在大多地区的新市镇(Newmarket)购买了一处共管镇屋。
根据和房产公司签订的合同,该房屋将于2017年6月交付,业主拿到钥匙入住。
然而交房日期一拖再拖,直到今年1月,他们才拿到了钥匙。
虽然有了钥匙,他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还是名不正言不顺,因为没有产权证。
合同的另一方是Andrin Homes公司,客户经理给Erica夫妇的邮件中这样写到:
“之前我和开发部门主管通过话,得知现在必要的资料都留在市政厅那里,我们必须等待政府审批。审批结束了我会立刻通知你们,我们也希望情况尽快得到解决。但是我们现在不知道具体时间。”
开发商表示市政府关于这处镇屋的注册批准程序还没有完成,因此房子的产权还是属于开发商、不能转移给业主。
Andrin Homes公司表示当时合同写的交房日期是指业主拿到钥匙的日期,但不是完全的交房、转移产权。
现在共管物业公司还没有注册,业主没法向银行申请按揭。
现在Erica夫妇已经“住”了进去,但是因为是“临时居住”状态,她被要求每个月交1476加元的房租。
到现在已经交了4个月,房子什么时候真正属于自己仍然没有消息。
Erica认为这一切都是无良开发商的错。既然没有准备好,为什么要匆忙交房、让业主白高兴一场?
为了防止违约(合同规定了交房日期),就把没有产权的房子塞给业主,很不负责。
她认为市政府迟迟审批不通过的原因就是镇屋附近的环境脏乱差。
“前期和后期工程没有衔接好,镇屋附近是乱糟糟的工地,很多管道的铺设都没有计划。”
因为生活设施都不完善,夫妇俩根本没有真正住进去,只是名义上“入住”却还要持续交房租。
业内人士表示,市政府对于共管物业的审批一直很谨慎。
“一栋大楼的水电、通风、消防都需要工程师仔细检查,毕竟一栋楼会有上百名住户。宁可慢,不能出错。”
Erica现在很烦恼,这样的租金还要交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