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奶爸多不容易
只有带过娃的才能懂!
最近,加拿大魁省一奶爸
好好地在他住所附近的小区推着婴儿车遛娃
结果路上“偶遇”的一名警察
给他开了张$48的罚单!
理由是:他没走在人行道上...
据报道,一个寻常的春季午后,生活在蒙特利尔附近的一位父亲Danny Cohen照例带着女儿出来散步。当他推着婴儿车走在自家小区的街道上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一名警官走上前拦住他,开了张$48的罚单,理由是“在街道上走路”(walking in the street)。
Cohen当场就懵了,第一个反应是:“你在开玩笑吗?”然而被警察无情地否认了:“当然不是玩笑。”
Cohen表示,自己经常在这条街上走,也经常不走在人行道上,“因为我要哄女儿睡觉,而人行道的状况很不好,时不时会有坑洞。”
他正在考虑上庭打掉告票,但事实上,不走人行道的行为的确违反了魁省的高速公路安全法,性质类似于横穿马路。
律师表示,当警察回顾当时的具体情况,可能还有些退让的余地,但是Cohen还推着婴儿车,这已经是公众安全的范畴了。
Cohen解释说,他绝不是唯一一个不走人行道的人,周围很多居民在跑步、散步时都会这样。CTV记者采访的几位行人也都表示这张告票实在是荒唐。
其中一位牵着两个男孩的女士说:“我们一直在街上走,完全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我可能已经吃了几百万次罚单了。警察应该去做更重要的事情,而不是盯着行人开罚单。”
然而另一位居民则向CTV透露,这一带已经出现过几次有关“在街道上行走”的投诉。
其实按照加拿大的法律,每个省市都有相应的交通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在没有行人道标识的地方走,或者穿马路,其实都是违规的。
乱穿马路的行为是有可能收到告票罚款的,处罚取决于当地法律和不同类型的违规行为。比如在多伦多,一般罚款$110,卡尔加里$115,蒙克顿$172.50。
虽然在靠近路崖边的马路上行走,不一定会都会被告票罚款,但为了安全起见,尽量避免还是比较理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