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签证不是想办就办的
本来持超级签证的父母来加拿大探望儿女期间,想去美国或其他国家旅游一下是很正常的想法,但现在他们可要小心了。超级签证持有人首次入境加拿大期间,如果离境去其他国家,重新入境加拿大时会被视为普通访客,意味着将不再拥有停留加拿大2年的权利。
据悉,近来有华人持超级签证(Super Visa)来加拿大探亲顺便去其它国家旅游,但在返加入境时遇到麻烦:有的被取消了首次入境加拿大可以呆2年的待遇,将其改为最多停留半年,有的被取消了签证续签的资格,有的情况则更糟,被边境服务局官员签署命令要求离开。
移民部官员解释说,10年有效的超级签证实际上相当于可以多次入境的普通签证,其中最大的好处是,持超级签证的人士第一次入境加拿大后,最多可以在加拿大居留2年,而普通签证持有人每次入境之后在本国停留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
移民部官员说,要是超级签证持有人入境加拿大之后离境到别的国家比如美国、墨西哥或加勒比海等国家旅游,在他们返回加拿大时,边境服务局官员将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中的第183条,将他们视作普通访客( regular visitors),按普通签证标准缩短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一般减少为6个月。
这位移民部官员还说,边境服务局官员会根据超级签证持有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延长或限制在本国居留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超级签证持有人实际的可居留时间以入境时在签证上盖章的日期算起,边境官员将在综合考虑签证持有人的情况之后,再决定具体的时间长度。但在任何情况下,所有超级签证的持有人都应在签证有效期到期前申请续签,或是离开加拿大。
根据移民部的资料,2015年移民部共发出17,313张超级签证,2016年为17,327张,今年1月至3月则发出3,801张,拒签率为18%。印度、中国、巴基斯坦位列获得超级签证最多来源国前三名。
加拿大移民部表示,申请超级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满足"赴加临时居住要求"(the requirements for temporary residence)。从今年第一季度的审批情况,被拒签的申请案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担保人(sponsors)的家庭收入不能达到最低收入要求;
2.申请人不能提供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
3.申请人不能出示已购买了加拿大医疗保险的证明。
加拿大移民部还列举了今年以来获批最多超级签证的前10名申请人来源国,印度、中国、巴基斯坦位列前三名。第4至第10名分别是菲律宾(Philippines),孟加拉(Bangladesh),斯里兰卡(Sri Lanka),尼泊尔(Nepal),越南(Vietnam),伊朗(Iran)和尼日利亚(Nige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