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805-9018
美国移民局颁新规,H1B新增60天宽限期!

美国国内安全部于18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发布有关职业移民(EB1、EB2、EB3)及高技术非移民员工的利好消息。


该最终法令将于2017年1月17日生效,旨在提高美国企业雇用或留住高技术外国人才的能力,同时帮助职业移民申请(I-140)已获批的员工,能更灵活地选择升职、更换雇主等。


工作签证(H1B)持有人也新增60天宽限期(Grace Period)。


本次改革有三大亮点:

 

1

H1B 外籍员工新增 60天“宽限期”


在现行的政策下,持H1B签证的外籍员工,如果失业,将立刻失去H1B合法身份,没有留美宽限期。新政策一出,大大缓解了失业就要离境的现象。


在新政策下,持有H1B签证的失业外籍员工,可以获得长达60天的grace period("宽限期"),即使失业/公司倒闭/公司裁员,也能保证外籍员工有一段合法留美时间,寻找新工作。

 

2
 



若外籍员工的I-140职业移民绿卡申请已被批准,雇主不得撤销


根据老政策,由雇主提交的I-140表格,外籍劳工移民申请(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就算已经被批准,雇主也有权利撤回,员工会因此失去职业移民的资格。


新政策规定,外籍员工的职业移民I-140获批后,即使雇主/雇主公司存在不确定因素,或存在经营问题,雇主撤销外籍员工的移民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3


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非移民签证人士合法留美


新政策下,持有E-3(澳洲公民工作签证), H-1B, H-1B1(智利和新加坡公民工作签证), L-1 (跨国经理人签证)或 O-1(特殊人才签证)等非移民签证人士,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包括宽限期内)可合法留在美国,申请工作签证。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是获批的职业移民 I-140表格申请的主受益人

2. 在优先时期没有获得移民签证的发放

3. 可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实DHS会为他们签发工作签证


新政公示60天后,将从2017年1月17日起生效,被大家称为是奥巴马政府时期的最后福利。


此项最终法令整体上变化不大,只存在细微改动。但非移民类工作签证新增宽限期,对于当下在美就业的外国高技术人才及聘请他们的美国公司有积极影响。


美国投资移民专场

【11.26 上海站】周六 14:00

上海虹桥路3号港汇中心二座48层


更多内容欢迎添加“加凯小助手”微信

jiakaiyimin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添加上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