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BC介绍,16日下午,温哥华市议会终于通过票决,批准了市政府有关征收空屋税(empty homes tax)的议案。
市政府推了那么久,甚至表态就算“省政府不同意也要征税”,如今终于如愿以偿。
借此,温哥华也将成为加拿大第一个征收空屋税的城市。至截稿为止,市议会批准的方案与此前市政府的提议暂无重要区别。
征税对象
为非自住房屋(non-principal residences),而且是任何在同一年内空置6个月或以上的非自住房屋——业主需备齐指定的官方材料,自行申报空屋情况;市长表示新税对绝大部分房屋业主都不会产生影响。
征税额度
为每所空置物业征收物业估值(assessed value)的1%——即,$100万的空置非自住房屋可被收取$1万空屋税。
豁免条件:
经许可后,物业正进行大规模装修等改造工程;
登记在案的业主(或其他居住者)正接受治疗或疗养;
业主去世,遗嘱相关事宜正在处理中;
在上一年,业主权获变动;
物业受制于现有的业主租住条例;
在同一年,业主以工作目的使用物业达6个月,除此以外将物业作自住用;
受法院条令规定,物业被禁止使用;
物业仅被用作停车专用,或因尺寸、形状等固有限制(inherent limitation)而无法用作住宅;
实施时间
获市议会批准后,将于2017年1月起实施;首笔税款将于2018年支付。另外,市议会将进行随机稽核来找出逃税者等。
市长罗品信指出,新税有助缓解温哥华租房市场危机、以及租房空置率极度低下的问题。